木材商非法收購紅豆杉被判刑

2012-11-28來源:大理日報熱度:12233


    近日,劍川縣木材商楊某某因非法收購、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今年6月,楊某某到老君山鎮(zhèn)收購民用木材,得知有一人擁有紅豆杉圓筒。楊某某雖明知紅豆杉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但還是向其購買了1米至2米不等的紅豆杉圓筒37件,準(zhǔn)備販賣牟利,運輸途中被劍川縣森林公安局查獲。經(jīng)鑒定,楊某某運輸?shù)募t豆杉材積已達(dá)3.5109立方米,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構(gòu)成非法收購、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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