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檔手表、實木地板等列入消費稅征收物品范圍

2008-11-27來源:消費日報熱度:12378

    財政部24日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下簡稱“條例”)全文。本次修改調高了大排量小汽車的消費稅率,并將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以及實木地板等列入消費稅征收物品范圍。汽油和柴油的消費稅保持不變,仍按照“從量定額”征收。業(yè)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前段時間有專家“通過大幅度提高成品油消費稅來替代燃油稅”的建議沒有被采納。

    據財政部負責人介紹,此次消費稅條例主要作了兩方面的修訂:一是將1994年以來出臺的政策調整內容,更新到新修訂的消費稅條例中,如:部分消費品(金銀首飾、鉑金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的消費稅調整在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收、對卷煙和白酒增加復合計稅辦法、消費稅稅目稅率調整等。二是與增值稅條例銜接,將納稅申報期限從10日延長至15日,對消費稅的納稅地點等規(guī)定進行了調整。修訂后的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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