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膠合板 含水率的測定
1 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由GB9846.2定義的膠合板的含水率的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至少由三層單板組成的膠合板,也適用于其它各種膠合板。
2 引用標準 GB 9846.2 膠合板 術語和定義 GB 9846.8 膠合板 普通膠合板的抽取方法 GB 9846.9 膠合板 試件的鋸割
3 儀器
3.1 天平,讀數(shù)精確為0.01g。
3.2 空氣對流干燥箱,箱內各點溫度能保持103±2℃。
3.3 干燥器,用干燥劑使干燥器內空氣盡可能接近絕干狀態(tài)。
4 抽樣和試件
4.1 按GB 9846.8的規(guī)定抽取樣板。
4.2 按GB 9846.9的規(guī)定鋸割試件。
4.3 試件能代表板的整個橫截面,試件上不應含有節(jié)子、節(jié)孔和縫隙等缺陷,并應清除試件上松散裂片和鋸屑。
5 程序
5.1 試件稱量應以抽樣時的同等狀態(tài)進行,精確至0.01g。 注:應在抽樣后立即鋸割試件并進行**次稱量。如不能做到,應采取預防措施,避免從抽樣到稱量期間內含水率發(fā)生變化。
5.2 試件在103±2℃。的溫度下干燥到恒定質量。應注意勿將干燥箱塞滿,當干燥箱中試件接近最后稱量狀態(tài)時,不要再放入新試件。 注:當試件前后間隔2h 的稱量結果相差不大于0.01g時,即可認為達到恒定質量。
5.3 試件在干燥器中冷卻后,迅速按前述精度稱量。要防止稱量不及時而造成含水率增加超過0.1%。
6 試驗結果的計算和表示
6.1 用絕對含水率表示試件的含水率,按下式計算,精確到0.1%。 H=(MH-MO)/MO×100 式中:H—試件的絕對含水率,%: MH—試件抽樣時的質量,g; MO—試件干燥后的質量,g。
6.2 一張或若干張板的含水率等于全部有關試件含水率的算術平均值,此值應精確到0.1%。
6.3上述計算數(shù)值的修約均按“四舍六入五單進雙舍法”的數(shù)字修約規(guī)則進行。
7 試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7.1 試驗記錄應包括下列內容: a.膠合板的樹種、類別,以及鑒別這種膠合板所需的全部細節(jié); b.測定的數(shù)據(jù)和計算結果。
7.2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a. 膠合板的樹種、類別,以及鑒別這種膠合板所需的全部細節(jié); b.測定計算結果; c.不包括在本標準內的任何操作,以及可能影響測定結果的因素。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國林業(yè)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yè)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中國林業(yè)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yè)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曹忠榮、黃征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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