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萬元木門安裝數月后大面積開裂 合肥古木林木業(yè)公司再敗訴
2019年6月,新安晚報曾關注報道17萬元木門安裝數月后開裂,安徽省消保委支持消費者起訴的事情。2020年3月15日,記者追蹤報道該事件,經法院一審判決消費者勝訴,商家退還消費者貨款17萬元,再賠償51萬元《合肥:17萬元木門安裝數月后開裂 商家被判“退一賠三”》。隨后,被告合肥古木林木業(yè)有限公司上訴。12月28日,記者從安徽省消保委獲悉,該案經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這也意味著長三角消保委聯盟聯動維權**案終審勝訴。
案件回顧:17萬元木門安裝數月后大面積開裂
2018年8月12日,合肥消費者顏先生與合肥古木林公司簽訂了17萬元的木門系列產品訂購協議,約定從該公司訂購由杭州歐盼公司生產的11扇 " 歐盼 " 木門及門套、護墻板等產品。
2019年1月,木門等產品安裝結束。此后,顏先生多次要求合肥古木林公司提供生產廠家杭州歐盼公司的出廠合格證及質保書未果。
4月14日,顏先生在家里檢查時,發(fā)現所有木門及部分門套和護墻板大面積開裂。經過多次調解,雙方未達成共識。
隨后,顏先生將相關情況投訴至安徽省消保委。由于涉及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分屬浙江和安徽兩省,安徽省消保委立即啟動長三角消保委聯盟消費維權機制。經多方調查,杭州歐盼公司還向安徽省消保委出具了一份函件,說明顏先生家的木門不是該公司的產品,也就明確該產品系假冒。
終審維持原判,商家退一賠三賠付68萬元
經過安徽省消保委多次調解,雙方仍無法達成一致,省消保委決定終止調解,支持消費者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合法權益。并向審理法院表達省消保委意見。2019年10月18日,合肥市廬陽區(qū)法院一審判決消費者勝訴,商家退還消費者貨款17萬元,再賠償51萬元。之后,合肥古木林木業(yè)有限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二審期間,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在此前簽訂的合同中,第九條旗下品牌項下,勾選了“古木林整裝”“歐盼原木” ,其中“歐盼原木”為手寫,而“歐盼”系杭州歐盼木品有限公司持有商標,且為著名商標,該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加工木制品、木門、木家具,當事人對“歐盼原木”的填寫并不產生歧義。但該公司實際銷售的商品并非歐盼品牌產品,該銷售行為屬于冒用他人商標、名稱,故意告知消費者虛假情況,誘使消費者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而與之訂立合同,系欺詐行為。一審法院對此節(jié)認定,并無不當。古木林公司提供的木門客觀上存在多處開裂等嚴重質量問題,對此,該公司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綜上,合肥市中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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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