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抽檢兒童家具,甲醛釋放量和結構安全仍是不合格主項
近日,江蘇省質監(jiān)局發(fā)布2017年二季度兒童家具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和風險監(jiān)測結果:共抽查兒童家具產品149批次,合格103批次,合格率為69.1%。
兒童家具指供3~14歲兒童使用的家具產品,包括兒童柜、兒童桌、兒童床、兒童椅等。據介紹,全國有兒童家具五大產區(qū):珠江三角洲家具產業(yè)區(qū)、長江三角洲家具產業(yè)區(qū)、環(huán)渤海家具產業(yè)區(qū)、東北家具產業(yè)區(qū)和西部家具產業(yè)區(qū),五大產區(qū)產量占了全國90%左右。江蘇兒童家具生產企業(yè)主要在徐州、蘇州、揚州、南通等市,以中小企業(yè)為主;徐州、蘇州還是家具銷售和電商集中地區(qū)。
本次共抽查兒童家具產品149批次,其中在生產企業(yè)抽樣52批次、電商平臺抽樣50批次、市場銷售產品抽樣47批次。樣品的市場銷售價格在100元到4000元之間。
本次監(jiān)督抽查依據GB 28007-2011《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和GB 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重點抽查表面理化性能、結構安全、警示標識、甲醛釋放量、可遷移元素、游離甲醛(紡織面料或皮革產品)、可分解芳香胺(紡織面料或皮革產品)、鄰苯二甲酸脂(塑料)等指標。
本次共抽查兒童家具產品149批次,合格103批次,合格率為69.1%。其中,抽查江蘇企業(yè)產品共96批次,合格71批次,合格率為74%。其中,生產企業(yè)抽查52批次,合格50批次;電商平臺抽查50批次,合格26批次;
江蘇省質監(jiān)局此次監(jiān)督抽查結果顯示,兒童家具產品的表面理化性能、可遷移元素、游離甲醛(紡織面料或皮革產品)、可分解芳香胺(紡織面料或皮革產品)、鄰苯二甲酸脂(塑料)等指標均合格,存在問題主要是部分產品的甲醛釋放量、結構安全、警示標識項目等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
按GB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要求,兒童家具的甲醛釋放量應≤1.5mg/L。本次抽查發(fā)現12批次產品的甲醛釋放量指標不合格。
結構安全項目包括邊緣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間隙、折疊機構、翻板、翻門、封閉式家具、力學性能等,本次抽查發(fā)現32批次產品的結構安全指標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產品的棱角或邊緣未倒圓或倒角處理,有2批次產品存在危險突出物,有13批次產品的孔及間隙不符合要求,有1批次產品無防折疊裝置,有2批次產品的翻門和翻板的關閉力小于8N(牛頓),有1批次產品無防止脫離的五金件,有20批次產品的無防拉脫裝置、連接件及使用說明項目不合格。
標準要求在使用說明中必須標識產品適用年齡段,有折疊或調整裝置的應標識“警告!小心夾傷”,有升降氣動桿的轉椅應標識“危險!請勿頻繁升降玩?!钡龋敬纬椴榘l(fā)現33批次產品的警示標識不符合標準。
同時,江蘇省質監(jiān)局還發(fā)布了兒童家具產品消費建議:在選擇材質方面,可優(yōu)先考慮購買全實木兒童家具,選購板式兒童家具要重視有害物質是否超標問題,要求銷售商提供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同時選用少涂飾甚至不涂飾油漆的家具產品;在關注安全方面,避免購買無警示標識、無品牌型號、無適用年齡段標注、無使用說明的產品,避免選購邊緣、尖端、突出物未經處理的產品,觀察兒童家具的孔及間隙是否有卡傷兒童手指風險,用手搖晃來判斷是否有發(fā)生傾倒的風險,避免購買無透氣孔的封閉式家具,注意折疊機構是否有手動定位裝置,確認翻門、翻板關閉的靈活性是否過高,高桌臺是否有固定連接件和安裝使用說明。另外,買回兒童家具后在通風處放置一段時間,利于甲醛等有害物質的充分散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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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