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盛世家居關于合法商標專用權的申明
申 明
敬啟者:
佛山和邦盛世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主要經營加工裝飾貼面板、膠合板、木門、衣柜、櫥柜、木制品、木地板、木皮;銷售自產產品等。為了便于客戶識別和區(qū)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于我司,我司在多年來申請多項注冊商標,并合法取得商標專用權,具體見附表。截止本申明發(fā)布之日,附表所示商標均在專用權保護期限內,受法律合法保護。
近期,我司發(fā)現(xiàn)市面上出現(xiàn)數量不少的假冒和邦盛世品牌的木地板及木制收納產品,該等產品并非我司生產及銷售。對于該等情況,已經嚴重損害我司的商標專用權,并造成我司巨大損失。
為此,考慮到上述事件影響惡劣,特鄭重申明如下:
一、任何人或單位在未經我司授權生產、銷售的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我司注冊商標相同、相似商標的,或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或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以及其他侵犯我司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的,我司均予以嚴厲的警告,并保留追究其民事、行政及刑事責任的權利。
二、本申明發(fā)布之日起,如有發(fā)現(xiàn)未經我司授權生產、銷售侵犯我司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我司將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我司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的,犯罪主體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犯罪主體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本申明自發(fā)出之日,我司一旦發(fā)現(xiàn)侵權行為,將不再另行通知并立即采取以上或其他任何維護我司商標專用權的合法措施,一切法律后果將由侵權人自行承擔。
四、本申明發(fā)布之日,任何機構向我司舉報相關主體侵權行為或線索,如該機構涉及共同侵權的,我司可考慮減少或免除其侵權責任。
申明人:佛山和邦盛世家居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 四 月 二十四 日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yè)用戶注冊發(fā)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lián)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